Magent 台中土地房屋 台中14期重劃區 北屯土地 登入
台中土地房屋 台中14期重劃區 北屯土地
彭孝真
中國醫質感3房美寓
公寓/21.83坪/838萬
點閱數:324次
松義街福大地美華廈
大廈/39.59坪/1200萬
點閱數:236次
獨賣窗的博物館7樓
其他/39.98坪/1780萬
點閱數:232次
諸事圓滿公園廣三1樓華廈
大廈/40.47坪/1298萬
點閱數:232次
松竹商圈收租透天別墅
透天厝/31.88坪/1998萬
點閱數:219次
更新日期:2024/11/19
人氣指數:27973
本週人氣:42
文章分享
建物移轉解約返還 免契稅
文章分類: 法規與政策熱門程度: 0 寄給好友 友善列印2015/8/4
Facebook Plurk Twitter
財政部規定,辦竣所有權買賣移轉登記的建物,因故解除契約並返還原已移轉的建物,申請人依其所檢附相關證明文件,分別按「判決移轉」、「調解移轉」或「和解移轉」做為登記原因申辦的案件,非屬契稅課徵範圍,免徵契稅。

依據契稅條例規定,契稅的課徵範圍包括:買賣、承典、交換、贈與、分割或因占有而取得所有權等六項。非屬這六項移轉行為者,均不課徵契稅。

財政部指出,買賣雙方和意解除契約而為返還給付物的案件,雖其登記原因歸類為「買賣」,與契稅條例所指的一般買賣仍有分別,如經稽徵機關查明確屬因契約解除,返還給付物的所有權移轉行為時,應准予比照認定其為非屬契稅課徵範圍並免徵契稅。在一般正常情形下,納稅人買賣房屋並已辦竣所有權移轉登記後,即使雙方合意解除契約,原繳納契稅仍不得退還。
 


【UDN】
台中市北屯區 不動產買屋賣屋出租屋請找Magent行動經紀人員 彭孝真 手機:0966388147
住商不動產 北屯四平加盟店 / 406 松竹路三段300號1樓 / TEL:04-22980858 / FAX:04-22980959